工信部划定全国非金属矿、涂料、塑料、陶瓷、玻璃、建材等产业转移红线
来源:优明科粉体机械
发布日期: 2021-12-31
在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中,除了指出全国各省份优先承接发展的涉及非金属矿及其新材料的产业目录外,还明确了各省份需要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以及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具体如下:
东北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
辽宁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 建材
1. 普通平板玻璃
二、 化工
1. 内燃式电石炉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 化工
1. 使用含汞触媒的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2. 合成氨、尿素、磷铵及湿法磷酸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3.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GB—T35602—2017)以外的涂料产品
二、 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吉林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 建材
1. 普通平板玻璃
二、 化工
1. 内燃式电石炉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 化工
1. 使用含汞触媒的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2. 合成氨、 尿素、 磷铵及湿法磷酸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3.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GB—T35602—2017)以外的涂料产品
黑龙江省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 化工
1. 使用含汞触媒的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2.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 (GB—T35602—2017) 以外的涂料产品
东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
北京市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纺织
1. 印染
二、轻工
1. 人造板生产
三、化工
1. 溶剂型涂料、油墨
2. 炸药、焰火产品
3. 化学农药生产
四、钢铁
1. 彩涂
五、机械
1. 铸造、锻造生产加工
2. 电镀生产加工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纺织
1. 纺织业
2. 纺织服装、服饰业
二、轻工
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 家具制造业
4. 烟草制品业
三、医药
1. 化学原料药
2. 中药饮片加工
3. 兽用药品制造
四、建材
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五、化工
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 化学纤维制造业
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六、钢铁
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七、有色金属
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金属制品业
八、机械
1. 锅炉及原动设备、金属加工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2. 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3.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4. 通用零部件制造
5.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6.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7.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8. 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9. 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10.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九、汽车
1. 低速汽车制造
2. 电车制造
3.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十、轨道交通
1. 铁路机车车辆制造
2. 窄轨机车车辆制造
十一、船舶
1.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2. 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制造
天津市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食品
1. 粮食转化乙醇燃料
二、轻工
1. 加工生皮的生产线,加工蓝湿皮的生产线
三、钢铁
1. 煤气发生炉
2. 炼钢炼铁(北辰区)
3. 铁合金
四、有色金属
1. 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硅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五、机械
1. 中低端铸造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食品
1. 油料作物压榨及浸出
二、化工
1. 电石及下游深加工
2.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GB—T35602—2017)以外的涂料产品
3. 染料及其中间体、有机颜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三、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3. 炼焦
4. 铁合金冶炼
四、有色金属
1. 有色金属铸造
五、医药
1. 高VOCs排放的大宗化学原料药
六、船舶
1. 船舶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2. 船舶分段出口建造项目
河北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化工
1. 石油加工(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2. 低污染的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以外的其他化工(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3. 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特种橡胶以外的其他橡胶制品(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二、钢铁
1. 煤气发生炉
2. 炼铁(张家口市、廊坊市)
3. 炼钢(张家口市、廊坊市)
三、有色金属
1. 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硅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铝再生利用
2. 金、银以及其他贵金属冶炼
3. 有色金属普通铸造
四、船舶
1. 船舶配套设备制造,船舶动力、船舶电子等关键核心设备与系统除外(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轻工
1. 皮革鞣制加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2. 毛皮鞣制加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3. 纸浆制造
4.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5. 造纸和纸制品,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特种纸的生产制造除外,禁止新建和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禁止新建和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7. 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8. 家具制造业,红木家具、软体家具、定制家具除外,水性漆工艺或无喷涂工艺的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9.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地毯、挂毯制造,球类制造,玩具制造,禁止新建扩建(廊坊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
10. 塑料制品业,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塑料制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11. 眼镜制造,禁止新建扩建(廊坊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
二、食品
1. 农副食品加工,本地出产的鲜活农副产品加工和水产品冷冻加工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2. 食品制造业,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符合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除外,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食品统一加工和统一配送服务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中央厨房)除外,焙烤食品制造除外,方便食品制造除外,其他食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三、化工
1. 溶剂型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2. 基础化学原料(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3. 肥料(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4. 绿色农药新品种和新制剂以外的农药产品、农药制剂、农药中间体及助剂
四、钢铁
1. 炼铁(承接省内除外)
2. 炼钢(承接省内除外)
3. 铁合金(承接省内除外)
4. 钢压延加工(冷加工、增加品种的热加工除外)
5. 黑色金属铸造(铸管、精密铸造除外)
6. 独立焦化(承接省内除外)
五、建材
1. 普通平板玻璃制造
2. 水泥制造
3. 非金属矿物制造,涉及国家和河北省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4. 水泥制品制造和砼结构构件制造中符合行业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保定涿州市)
六、医药
1. 产能严重过剩的大宗化学原料药
2. 医药制造,化学药品制造除外,中药饮片加工除外,中成药生产除外,生物药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3. 兽药制品制造中的新工艺除外,卫生材料和医药用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保定涿州市)
七、纺织
1. 印染,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2. 毛巾、纺织服装、服饰业,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
区)
八、机械
1. 金属制品业,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2. 非优先承接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九、有色金属
1.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涉及国家和河北省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保定市京冀交界地区)
十、船舶
1. 船舶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十一、电子信息
1.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的银行卡中心、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禁止新建扩建(廊坊市)
上海市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钢铁
1. 冷却循环水系统管式喷淋冷却装备
2. 冷却循环水系统重力式无阀过滤器
3. 高炉煤气湿法除尘工艺
4. 轧钢加热炉炉底梁水冷技术
二、机械
1. 中低端铸造
三、建材
1. 水泥制造
四、医药
1. 低值医用耗材
五、有色金属
1. 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硅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铝再生利用
2. 钨钼、稀土,以及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 有色金属铸造
六、化工
1. 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2. 丙酮氰醇法丙烯酸、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生产装置(与丙烯腈装置配套的除外) 、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3. 低端的再生橡胶生产装置
4. 磷肥生产装置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3. 铁合金
4. 钢压延加工
二、化工
1. 氟氯烷、氟树脂生产装置
2. 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3. 煤制烯烃、芳烃、乙二醇、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生产装置(利用石化副产氢氰酸、异丁烯法工艺、乙烯法工艺、无静态光气留存除外)
4. 肥料生产装置
江苏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企业和项目 (江苏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2. 含砷高于0.1%的铅蓄电池生产
3.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二、化工
1. 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化工、基础无机化工、煤化工(江苏沿江地区)
2. 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化工生产
3. 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生产装置(江苏太湖流域)
4. 化工生产(江苏太湖一级保护区内)
5. 不符合绿色农药标准的农药原药
6. 染料生产装置(江苏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三、建材
1. 水泥熟料生产(各类风景名胜区、省会等中心城市)
四、钢铁
1. 冶炼产能(距太湖直线距离 10 公里以内)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
2. 炼钢(沿海地区除外)
3. 铁合金
4. 钢压延加工
5. 独立焦化(徐州市除外)
浙江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有色金属
1. 铜冶炼,不包括再生铜(杭州市富阳区除外)
2. 电解铝项目 氧化铝、电解铝等铝冶炼,不包括再生铝
3. 包括再生铅等铅锌冶炼
二、轻工
1. 羽绒羽毛原料初洗(杭州市、嘉兴市、温州市)
2. 普通塑料制品(宁波市、台州市)
3. 普通文具、玩具
4. 中低档家具(湖州市、台州市、温州市)
5. 木制品加工(湖州市、衢州市)
6.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三、电子信息
1. 多晶硅电子专用材料冶炼(杭州市、宁波市)
四、船舶
1. 船舶分段出口建造项目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化工
1. 亚硝酸盐缓蚀、防腐剂(嘉兴市、温州市、台州市)
二、医药
1. 大宗化学原料药(杭州市、宁波市、金华市、台州市)
三、建材
1. 水泥生产(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
2. 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
福建省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铁合金
2. 炼铁(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3. 炼钢(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4. 焦化(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青岛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毛皮鞣制加工(临沂市)
2. 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纤维板制造、其他人造板制造(东营市)
3.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东营市)
4. 木质制品制造(东营市)
二、纺织
1. 棉织造加工(东营市)
2. 棉印染精加工(东营市)
3. 家用纺织品(东营市)
三、食品
1. 食用植物油加工(青岛市)
2.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青岛市)
四、建材
1. 水泥制品制造(东营市)
2.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东营市)
五、机械
1.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临沂市)
六、钢铁
1. 煤气发生炉(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2. 独立焦化(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3. 铁合金
4. 焦化
二、化工
1. 化肥生产
三、建材
1. 水泥熟料生产
2. 陶瓷
广东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焦项目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2. 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3. 炼铁项目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4. 炼钢项目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5. 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6. 锰铁高炉(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二、有色金属
1. 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硅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铝再生利用
2. 钨钼、稀土,以及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 金、银,以及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建材
1. 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
四、轻工
1.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五、船舶
1. 船舶分段出口建造项目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医药
1. 大宗化学原料药
二、钢铁
1. 焦化
2. 炼铁
3.有色金属铸造
中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
山西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钢铁
1. 煤气发生炉(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晋中市、运城市、临
汾市、吕梁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3. 铁合金
4. 焦化
二、医药
1. 大宗化学原料药
三、化工
1. 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安徽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有色金属
1. 镍、锡、锑、汞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独立热轧钢(热轧钢筋类)
江西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钢铁
1. 焦化、烧结(钢铁企业内部配套的除外)(南昌市、新余市、吉安市、九江市)
河南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造纸和纸制品业(洛阳市、商丘市)
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商丘市)
3. 陶瓷制品制造(郑州市)
4.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郑州市保留绿色、环保、高附加值产品制造)
二、纺织
1. 印染(郑州市)
2.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郑州市)
三、有色金属
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铝冶炼、铅冶炼、海绵钛、再生铜除外)(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除外)
2. 金、银、以及其他贵金属冶炼(郑州市除外)
3. 钨钼、稀土,以及其他稀有金属冶炼(洛阳市除外)
四、化工
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郑州市)
2. 基础化学原料(郑州市)
3. 肥料(郑州市)
4. 炸药、焰火产品(洛阳市、焦作市、商丘市、郑州市)
5. 橡胶制品(郑州市)
五、建材
1. 没有水泥集团熟料直供的粉磨站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化工
1. 传统煤化工,无机酸、纯碱、烧碱等基础化学品制造业
2. 单一品种的合成氨、尿素,以及传统复合肥制造业
3. 传统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二、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3. 铁合金
湖北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皮革(襄阳市)
2. 塑料制品(襄阳市)
3. 造纸和纸制品业(十堰市、鄂州市)
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鄂州市)
5.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鄂州市)
6.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塑料制品(咸宁市)
二、纺织
1. 印染(咸宁市)
三、建材
1. 灰砂砖、水泥砖、页岩砖、页岩多孔砖生产线(襄阳市)
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孝感市、黄石市、神农架林区)
3.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鄂州市、神农架林区)
四、化工
1. 肥料(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
2. 危险化学品(黄石市)
3. 基础化学原料(恩施州)
4. 无机酸(神农架林区)
5.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鄂州市)
6. 涂料、颜料及类似产品(鄂州市)
7. 肥料、农药、油墨、颜料、炸药、焰火产品(咸宁市)
五、有色金属
1. 铝冶炼,再生铝和利用水电生产电解铝除外
2. 铅冶炼,再生铅除外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铁合金
二、有色金属
1. 电解铝
湖南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纸浆制造(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湘潭市、长沙市望城区)
2. 造纸及纸制品(岳阳市、湘潭市、长沙市望城区)
二、纺织
1. 化纤织造加工(湘潭市)
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湘潭市)
3. 合成纤维制造(湘潭市)
三、化工
1. 石油化工(湘潭市)
西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有色金属
1. 铁合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建材
1. 水泥熟料生产
重庆市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主城片区)
2. 新闻纸、铜版纸、白纸板生产线(主城片区)
二、医药
1. 青霉素 G、维生素 B1 等限制类药物及药物制剂生产项目 (主城片区)
三、化工
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主城片区)
四、建材
1. 墙体材料行业烧结页岩实心砖和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等产品
五、船舶
1. 船舶分段出口建造项目 (主城片区)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建材
1. 水泥熟料、烧结砖项目
四川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成都市、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
二、纺织
1. 印染(成都市)
三、有色金属
1. 铅锌冶炼(绵阳市)
2. 铝冶炼(阿坝州、乐山市)
四、钢铁
1. 铁合金冶炼(成都市)
2. 铁矿采选(阿坝州)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建材
1. 水泥熟料生产线
2. 平板玻璃(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
贵州省
■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化工
1. 化工、石化产业(贵安新区)
二、钢铁
1. 炼铁
2. 炼钢(贵安新区)
三、建材
1. 水泥、平板玻璃、砂石矿山开采(贵安新区)
四、机械
1. 金属表面处理(含喷漆、电镀) (贵安新区)
五、轻工
1. 味精(贵安新区)
2. 制革(贵安新区)
3. 制浆、造纸(贵安新区)
六、纺织
1. 纺织、印染(贵安新区)
七、医药
1. 超过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大宗化学原料药
云南省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医药
1. 超过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大宗化学原料药
二、化工
1. 电石(昭通市)
西藏自治区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电力装备
1. 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装备
二、有色金属
1. 镁冶炼项目 (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三、医药
1. 大宗化学原料药
陕西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皮革鞣制加工(关中地区、陕南地区)
2. 竹制品制造(陕南地区)
二、化工
1. 肥料(陕南地区)
2. 无机碱(陕南地区)
3. 农药(陕南地区)
三、钢铁
1. 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 煤气发生炉(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
甘肃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建材
1. 石灰和石膏制造(武威市)
2. 平板玻璃制造(武威市)
二、有色金属
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武威市)
2. 铅冶炼项目 (临夏州)
3. 贵金属冶炼(武威市)
4.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武威市)
三、化工
1. 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 为原料的化肥生产项目 (酒泉市)
2. 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
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 (酒泉市)
四、轻工
1. 毛皮鞣制及制品、纸制品(金昌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武威市)
2. 炼钢(武威市)
3. 钢压延加工(武威市)
4. 铁合金(武威市)
青海省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钢
2. 炼铁
3. 钢压延加工
4. 铁合金
宁夏回族自治区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有色金属
1. 铝冶炼(银川市、石嘴山市)
2. 铅锌冶炼
二、轻工
1. 纸浆制造(石嘴山市)
2. 手工纸制造(石嘴山市)
3. 加工纸制造(石嘴山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化工
1. 无机酸(石嘴山市)
2. 无机碱(石嘴山市)
3. 无机盐(石嘴山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
2. 炼钢
二、医药
1. 大宗化学原料药
编辑:优明科小编